據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24日向本報透露,自04年8月國務院頒布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以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共受理了涉及35個國家的在京外國人遞交的371件申請。經公安部批准,311人獲得了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據統計,在京獲得永居資格的外國人中,任職類39人、突出貢獻類37人、親人團聚類123人、僑民換發112人。
獲得我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再辦理簽證手續,不必辦理居留證件延期手續,並且《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作為其合法居留的身份證件單獨使用。
在京外國人如需申請永久居留資格,需符合一定的條件並提供相關證明。如突出貢獻類,需對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做出重大、突出貢獻或對國家有重大價值的世界頂尖人才、特殊技能人等,包括著名科學獎項獲得者、世界知名學者、企業家、運動員、文藝人士等。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 葛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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