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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招聘25名政務主任及100名行政主任,接受申請日期由昨日起至10月5日。所有持有所需學歷資格,或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並將於09/10學年內獲取所需學歷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均可投考有關職位。有關空缺的招聘廣告已刊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申請人可參閱有關的招聘廣告以了解具體入職要求。
所有申請有關職位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即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的及格成績。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10月10日及17日在香港或於12月12日在北京及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者也可申請。
招聘考試12月舉行
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於12月12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考生可於同日參加在北京及上述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申請人必須在該考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另外,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但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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