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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南丫島測試電動汽車,代替以步行或騎單車在鄉郊執勤。 政府新聞處相片
【本報訊】環境局今年中從日本引入的i-MiEV電動汽車,已交警務處在南丫島進行測試,代替以步行或騎單車在鄉郊執勤,初步測試表現理想,不僅提升警務人員的機動性及調配時的靈活性,亦加強與偏遠村落居民的聯繫。
警方發言人表示,試驗順利完成後,會考慮在合適地點採用環保電動汽車。
充電可行駛160公里
i-MiEV電動汽車使用鋰離子電池,可透過家中的電源充電,車用燃料開支節省逾6成,完全充電後可行駛160公里,警方相信足以應付每日島上的巡邏工作,現正在南丫島測試引入電動車執勤的可行性,初步測試後發現外形輕巧的車身適合穿梭於島上的山坡及小徑窄巷,執勤人員普遍對電動汽車的表現感到滿意。
南丫島測試警方滿意
警務處是參與試行電動汽車的政府部門之一,目的是推廣香港社會更廣泛使用該類環保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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