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創業板
1.申請公司最近兩年錄得連續盈利,累計超過1,000萬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不少於500萬元,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等。最近一期未存在未彌補虧損。
2.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股。
3.上市公司一旦出現淨資產為負等三項規定的標準,直接摘牌退市。
4.投資者須有兩年以上投資交易的經驗,並簽定風險揭示書。
深圳中小板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等,最近一期末存在未彌補虧損。
2.發行前總股本不少於3,000萬股,發行後最低要求是5,000萬股。
3.出現持續虧損可經過ST、*ST等警示過渡階段,一旦退市可轉至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4.對投資者無准入要求。
上海主板
上市公司股本發行須1億以上,其它要求與中小板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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