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7日電】27日召開的11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對《選舉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這也是選舉法自1979年出台以來的第5次重大修改。據悉,此次修改,有望改變農村人口的被代表權僅為城市人的四分之一的情況,實現城鄉同票同權。
據悉,根據現行選舉法,內地人大代表選舉中,農村每個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於城市。這個被稱為「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造成農村和城市人口在被代表權、選舉權上的不平等,亦被認為是有悖於憲法所規定的人人平等的準則。
修正案若通過 地方代表料調整
據悉,如果修正案得以通過,今後內地各省份全國人代數量將出現調整。像北京、上海等農業人口少的地方,其代表名額會相應減少,而山東、四川、安徽等農業大省的代表名額則會增加。
「實現城鄉同票同權是概念上的公平,對實現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具有象徵性意義。」中國政法大學蔡定劍表示,由於全國和省級人大實行間接選舉,候選人戶籍比例不與該選區城鄉人口比例直接掛u,農民選舉出的人大代表未必是農民。
他以10屆全國人大2,900多名代表為例指出,其中官員代表有1,200多名、企業家代表600多名,然後是知識分子代表和軍隊代表,農民代表只有八九十人,僅佔3%左右。11屆代表中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雖超過10屆,但所佔比例仍很小。
此外,他還建議,應通過修改選舉法,建立一種具有競爭性的選舉制度,「人大代表首先要自己報名參選,要有為大家服務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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