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角咀福群樓(A座)業主立案法團的前主席,涉嫌侵吞一名管理員3萬元的長期服務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較早時承認一項盜竊罪名,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被告謝浩賢(48歲),福群樓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裁判官馬漢璋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罪行嚴重違反誠信,判刑起點應為6個月,考慮到他的求情及認罪,故判入獄3個月。
案情透露,07年2月,被告獲法團授權決定一名已服務18年的管理員長期服務金金額,法團將一張已簽署的空白支票交予被告,被告之後聲稱,給予管理員4.3萬元,但其實只支付1.3萬元,將3萬元差額據為己有,及後被廉署拘控。被告去年底已歸還3萬元給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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