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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社13日電:中國證監會、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13日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以加強境外上市公司保密工作,保障中國經濟安全,保護中國社會公共利益。
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9年7月底,已有154家境內企業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並到境外上市,籌資總額約1,137億美元。
根據《規定》,中國公司在境外發行證券以及上市過程中,向有關機構提供材料時,必須兼顧資本市場信息公開透明原則和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境外上市公司與有關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時,需對相關機構承擔保密義務的範圍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
境外機構若查 須知會中證監
《規定》要求,境外發行證券以及上市過程中,提供相關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在中國境內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中國境內。中國證監會、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等主管部門將在各自職權範圍內,對涉及保密和檔案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規定》指出,境外機構如果要對中國境外上市公司及有關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進行監管,需先由被監管對象知會中國證監會。若要進行現場檢查,則應以中國監管機構為主進行,或者依賴中國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
據悉,《規定》將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除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外,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也適用本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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