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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員駱偉堅遇車禍癱瘓,仍積極面對人生,獲法官稱許。
【本報訊】5年前的一宗交通意外,令一名休班消防員四肢癱瘓,自此改變其一生。他原本以救人為己任,意外後只能依賴別人的照顧,甚至不敢哭泣避免澀眼,一度萌輕生的念頭。然而,他未有放棄自己,近年多次當義工分享經歷。該名休班消防員向肇事司機和車主索償4,200萬元,昨達成和解後,更鼓勵香港人:「既然我經歷這樣的不幸,還可以在這裡說話,有手有腳的人更加要珍惜自己。」
特委法官余若海特別向現年34歲的申索人駱偉堅稱,評定一個人並非以四肢活動能力,而是以他的意志堅定與否,余官讚揚駱多年間以堅強意志克服殘障,並祝願他日後活得精彩。
和解金額屬同類第二高
駱向撞傷他的司機周成和與涉案車主周成啟(皆為譯音)索償4,200萬元,雙方昨在庭上向法官表示已達成和解,未有透露賠償額,但據悉是涉及交通意外而達成和解的金額中,屬第二高的。
駱一方已準備的開案陳詞指,意外發生於2004年2月22日上午,駱駕駛的電單車在荃錦公路遭失控私家車迎面相撞,駱被拋出車外當場昏迷,被送往北區醫院搶救,脊椎受創及多處骨裂。駱憶述猶幸昏迷後2天蘇醒,逃過成為植物人。經多次手術幸保性命,但意外後四肢癱瘓,僅頭和肩膊可郁動,失去腸和性功能,需要插上尿管、腸栓劑和紙尿片。
駱解釋覺得當消防員有意義,因此當初投考2次,終得償所願。然而,意外後不單未能一展抱負,住院期間他每日只能望著天花板,不能自行轉身、抓癢,甚至不敢哭泣以免澀眼,曾要求醫生給予安樂死,最終要2年時間才接受自己癱瘓的事實。
用口操控輪椅努力生存
意外前參與多項活動的駱,直言現時「囚禁」在用口操控的電動輪椅上,失去自由,但強調仍努力生存,加上契媽多年間照顧,令他未有放棄,現時更不時到醫院當義工分享經驗,還戲稱自己「死剩把口」。駱感謝所有關心他的人士、院牧和代表律師,並鼓勵社會人士:「既然我經歷這樣的不幸,還可以在這裡說話,有手有腳的人更加要珍惜自己。」
指駕車撞癱人僅罰千二太輕
對問及是否埋怨肇事司機,駱直言對意外、甚至之前數小時無記憶,從未有聯絡對方司機,只知對方因不小心駕駛罰款1,200元。駱相信其他人聽到其故事,也為他感到不值,並略為激動謂:「被人撞到全身癱瘓都是罰千二……好過斬人啦,駕車撞人啦﹗」他認為本港法例對交通罪行判刑輕,對於近年的交通意外,他指不少是涉及司機的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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