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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停車場是「發水樓」主因,當局正研究調整車位比例,不排除要停車場建於地底。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屋苑的巨型停車場被指是「發水」元兇,部分大型屋苑的停車場面積,令總樓面面積發水75%。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承認,大型停車場猶如蛋糕把整幢住宅樓宇墊高,車位過多更出現空置情況,地政總署經常收到業主要求改變停車場用途的申請。當局將全面調整「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定的車位比例,又不排除日後新建的停車場需設於地底,並研究以認證方式提供豁免。
政府前日公布一系列措施冀增加樓市透明度及壓抑「發水樓」問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再度強調,當局非常關注「發水樓」問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上月底已完成相關的公眾參與及諮詢工作,預計明年上半年會提交相關建議書。她表示,屋宇署現行的豁免樓面面積作業備考中,有12項設施獲豁免計入樓面面積,可令樓宇的「發水」上限達23%。
引入認證確保符環保標準
不過,隨著環保設施日新月異,若繼續提供誘因,可能會令樓宇「發水」問題更加嚴重。林鄭月娥稱,日後可考慮立法及提供誘因並行,即繼續對部分設施提供豁免,但必須獲當局認證,既能鼓勵發展商繼續興建環保設施,又可抑制「發水」情況。她舉例,例如10%的額外樓面面積會以豁免形式提供,但當局會引入認證方法,確保其設計符合環保標準。
地署屢收車場改用途申請
至於停車場應否繼續獲豁免計入樓面面積的問題,林鄭月娥承認,停車場為導致「發水樓」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一些新樓盤的停車場車位過多,未能成功租出或出售,地政總署便經常收到停車場改變用途的申請。當局會考慮調整「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停車位比例,運輸署正就鐵路發展對停車位需求的影響進行研究,稍後將數據交予規劃署調整建築單位與停車位比例,並研究如何設置停車位,以及如何分攤樓面面積等問題,不排除日後新建的停車場需設於地底。
促屋宇署規管樓宇「跳層」
她又批評,近期住宅樓宇出現的「跳層」現象並不合理,更直斥把整段40樓及以上的樓層編號取消,是「踩界」做法,認為屋宇署應進行規管。她指,發展局已要求屋宇署與業界商討,透過修改作業備考,避免再出現同類情況,又期望業界能夠自律。此外,她總結,不計最新的白石角地皮,今年至今只能成功勾出4幅地,佔土地表的10%,並不表示土地價格太高,令發展商卻步,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樓市,在有需要時優化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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