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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儀強調,她會如期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譴責甘乃威的動議。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反對派突然向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施壓,要求立法會撤回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桃色門」事件提出的譴責動議。劉健儀強調,雖然事件中的女事主因壓力而不願意作供,但譴責動議的草擬基礎是按照事實、即以甘乃威的公開談話內容為主,她會如期以個人身份在立會大會上提出譴責動議,讓公眾有討論的機會。
昔提議今質疑 吳靄儀自打嘴巴
最初堅持要引用《基本法》第79條為基礎的議事規則第49條(B)處理是次事件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於日前立會內務會上突然質疑劉健儀,指她必須認同動議提及的不檢行為若指控成立,足以罷免甘乃威的議席,否則不應提交有關議案。
劉健儀昨日強調,自己對甘乃威沒有任何意見,而是立會內會於早前以37票對0票通過以議事規則第49條(B)處理甘乃威「桃色門」事件;有鑑於相關議案要由個人提出,故身為內委會主席的劉健儀在內會要求下擔負這工作,不料反對派現在卻要推翻,令人感覺「很混亂」,「現在無緣無故說是我要找甘乃威麻煩,要我想清楚(才提交議案)!」
決如期提動議 調查由議員表決
不過,她強調,草擬有關議案時已獲參與內會的議員授權,而議案內容亦經過深思熟慮,絕對不應隨意終止,而「公道自在人心」,她會如期按照原本的草擬字眼在大會上提出動議:「調查與否,都應交由調查委員會處理。如果有議員認為毋須調查,便應在該委員會上提出並發表意見,最後透過投票,而非由我作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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