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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9日電】今年以來,廣東省公安廳加大了對拐賣、綁架兒童案的打擊力度,廣東警方人士指出,其中明顯的標誌便是警方對兒童失蹤事件加速立案進度,兒童失蹤6小時便可立案,而此前需24小時。此舉得到公安部官員的肯定。
據統計,自今年4月9日以來,廣東警方借助快速尋查機制,已經解救了1,500多名兒童。記者獲悉,廣東警方正在廣州、東莞等地開展試點,以6小時為界點,對小孩失蹤6小時內還未找到的作立案處理。具體來說,即接到兒童失蹤報警後,立即啟動刑偵、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種、部門聯動快速尋查。
以往,出去玩耍的孩子久久不回,家長除非拿出確鑿證據證明失蹤人有被拐賣嫌疑,否則需等上24小時才能立案,相當部分的案件作為治安案件來處理。而實際上,在兒童失蹤的最初幾個小時是查找失蹤人員、發現線索的黃金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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