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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靄儀(圖)支持由謝偉俊提出的終止譴責甘乃威程序的議案。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放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最初堅持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9條(B)》,即啟動譴責及罷免議員程序處理事件的公民黨議員吳靄儀,不單支持由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的終止譴責程序的議案,還在發言時聲稱,倘有議員提出「子虛烏有」的指控,啟動譴責程序並進行調查就是「濫用」程序。以個人身份提出譴責甘乃威動議的立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指出,內會與會議員一致通過啟動有關程序,並無人提出反對。她又不點名揶揄吳靄儀,「希望大家唔好忘記發生過的事及講過的說話,我亦深信公道自在人心」。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更怒斥,採用譴責動議的形式最先由吳靄儀提出,「提又你,反對又你,你真係代表法律界惡晒呀?」
立法會內會早前討論如何處理甘乃威「桃色門」事件時,吳靄儀堅持引用《議事規則第49條(B)》處理事件,最後與會的議員全體同意啟動有關程序,並要求由內會主席劉健儀以個人身份提出譴責動議,當時並無人反對或棄權,包括參與會議的吳靄儀。隨後,吳卻突然「改口」,聲稱劉健儀必須認同動議指控的不檢行為成立,足以罷免甘乃威的議席,否則不應提交有關議案,並應承擔有關的政治責任。
在立法會昨日辯論謝偉俊議員提出的終止譴責程序議案時,事件主角甘乃威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阻止具體回應有關譴責動議的內容,吳靄儀即發言要求主席休會並聽取各黨派意見。她聲言,「假如有4位議員是無稽之談,子虛烏有」而提出議案,就應該讓被指控的議員提出事實證據。
不過,曾鈺成不同意,認為有關譴責動議的問題經過內會討論,故毋須休會。
劉健儀詳述前因後果
劉健儀在隨後發言時,詳述事件前因後果。她反駁吳靄儀的「子虛烏有」論,指當初有18名市民要求立法會調查甘乃威事件,而啟動「議事規則機制」提出譴責動議是經內會通過,當時37名議員支持,無議員反對或棄權;而吳靄儀當時認為由內會主席提出議案,才是一項中立而非黨派之爭的議案,有關安排可以維護立法會的尊嚴。
她續說,由於相關建議獲議員接納,其後她獲選以內會主席身份提出動議及承擔責任;及至後期由於《基本法》有關規定,譴責議案須以個別議員身份提出,她才改變以個人身份提出,並獲議員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及匯賢智庫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參與聯署及協助工作。她呼籲,議員不要忘記發生過的事及講過的說話。
葉國謙:吳「指條黑路大家行」
民建聯立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在發言時,對於有議員違背內會共識,又聲言草擬人應為本身行為承擔政治責任,感到難以置信,並逐字引述吳靄儀在當時內會上的發言,證明吳確曾提議內會主席提出議案,並支持引用《議事規則》進行調查,質疑她倘一早不支持動議,為何要「指條黑路大家行」。
劉江華批吳:今日打倒昨日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劉江華也批評,吳靄儀聲言因議案措辭而反對調查,等於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又指她「走入誤區,未有調查先有結論……只看議案字句已得出結論,是打倒昨天的她,對內會主席也不公平。」
詹培忠在發言時不點名批評吳靄儀,「立法會有部分議員v著正義的牌,來達至自己的私慾,特別是代表法律界的有關議員,更加值得我地提出事實予以批評。」此語一出,馬上觸動吳靄儀,聲言詹培忠發言有冒犯性,要求主席曾鈺成裁決,令會議一度暫停。曾鈺成在翻聽發言錄音後,裁定詹培忠言論對議員有冒犯性,要求他收回。詹培忠坦言,議員有不同政見及評論好正常,倘發言令人「自動入座及不安」願意收回。
不過,詹培忠在繼續發言時,再向吳靄儀發炮,「我本應不想指名道姓,事實上呢樣洁]啟動譴責程序)在內會都係佢(吳靄儀)提出來,你以為成個立法會你玩晒呀?提又你,反對又你,你真係代表法律界惡晒呀?佢自己要檢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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