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酒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意外數字近年不斷上升,為遏止情況惡化,當局早前已修改法例,並由今年2月開始實施,醉駕初犯者扣10分,停牌最少3個月,再犯停牌最少2年以上;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亦由監禁5年增至10年。
為進一步打擊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政府正草擬法例,建議將干犯有關嚴重交通罪行的罰則,特別是最短停牌期方面的罰則大幅提高,相關條例預計明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
吹波測酒精 建議三級制
政府建議,將酒後駕駛人士按體內酒精含量分「三級制」,超標愈多,罰得愈重:初犯至少停牌半年,重犯最高刑罰可停牌至少5年,並建議引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條例。另外,涉及危險駕駛的司機,若同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3倍,則須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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