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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老罪成護老院護理主任陳秀娟昨被判監禁6個月後由囚車載走。
【本報訊】上水古洞南方護老中心一名前護理主任,虐待患有老人癡呆及失禁的女院友,掌摑及迫她吃糞便,4項襲擊罪名成立,昨被判入獄半年及賠償3千元。裁判官指受害女院友身患頑疾,無法表達自己,極度脆弱,斥責被告身為護理主任,破壞誠信,虐待長者,迫婆婆食糞便,行為噁心、缺德和帶有侮辱性,貶低長者尊嚴,稍有良心的人,都不會這樣做。他又指被告毫無悔意,因此刑罰要有阻嚇性。
行為觸動港人心弦判刑阻嚇
被告陳秀娟(50歲),昨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其多名親友都有到庭。裁判官黃汝榮上次裁決時曾斥被告「必遭天譴」,昨判刑時則指被告身為護理主任和3名控方證人的上司,理應照顧事主,但被告卻破壞誠信,4度襲擊這名無自衛和投訴能力的長者,其中更2度迫事主嚐糞便,暴力之餘,其手法令人極度噁心。而這案的意念和行為已觸動廣泛人士的心弦,判刑需以阻嚇性為基礎。黃官又引述被告的報告指,她至今仍毫無悔意,故決定就每項控罪判監1至2個月,全部分期執行,即監禁6個月。
呈何俊仁等6人求情信
辯方求情時呈上6封分別由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元朗區區議員郭強、被告親友和院友親屬撰寫的求情信,而被告已還柙21天和願意賠償事主3千元,故被告及其家屬希望法庭輕判,不要判處監禁式刑罰。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至今年5月間,因65歲女事主失禁後用手抓糞便,2度將婆婆沾有大便的手,塞進其口內迫她吃屎,另因事主倒瀉湯而掌摑她,以及用雙手摑事主的太陽穴,3名女員工目睹施襲過程曾向上級投訴,最終由清潔工致電事主兒子而揭發。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表示,個別人員的操守問題,很難靠巡查察覺得到,建議當局規管護理員的入職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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