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兒子不孝,上海年逾八旬的張老伯將近14萬元贈送鄰居以養老。兒子得知後,以老人年邁癡呆為由起訴鄰居返還錢款。記者獲悉,上海楊浦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老人贈予行為有效,不支持其兒子的請求。
據了解,張老伯膝下僅有一子,但兒子多年來對年邁的老父不聞不問。鄰居小方十分同情張老伯,常為老人做飯、打掃衛生。後來,小方搬到相鄰小區生活,但仍對張老伯照顧有加,逢年過節還將他接到自家團聚。
張老伯十分感動,寫下數份遺囑,稱自己去世後所有財產贈送給小方。2007年11月,老伯堅持將自己近14萬元存款轉入小方銀行賬戶。2008年4月,兒子小張將小方告上法院,認為贈予無效,要求返還錢款。法院認為,老人將財產全部贈予小方,體現了他的真實想法,判斷贈予行為有效。 ■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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