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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狄夢宇)小額錢債審裁處昨日就中信泰富小股東索償案再次開庭審理。法官認為案件較為複雜,涉及公司法、董事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等,同意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一方要求,將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又指,三名小股東目前提出的索償理據不足,注定將會敗訴。小股東於事後表示,不會繼續向高院提出申索,但不排除在研究審決書後申請覆核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裁決或尋求法律行動以外的和解。
官指轉高院定敗訴
3名中信泰富小股東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榮智健追討投資損失。法官昨日表示,中信泰富小股東和榮智健無合約關係,亦無直接關係,而小額錢債審裁的申訴人和被告要有合約關係才能申訴。此外,榮智健身為中信泰富前主席,只負責董事會運作,並只對公司負責,不需要為股東損失負審慎責任。而且中信泰富發出並無重大財政事件發生的通函,並非由榮智健個人發出,小股東以此為申訴依據,注定將會敗訴。
法官指出,該案件涉及公司法、董事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等,交由有大律師的高院處理較為合適。他又指出,據悉有超過100名類似小股東提出申訴,相信本案件判決日後將會起很大影響,而若整體申索,涉及金額將超越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範圍。
3名小股東事後表示對裁決失望,並指難以承擔龐大的訴訟費,會放棄在高院繼續追討損失,不過可能會要求覆核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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