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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及水警扣押5艘疑作走私用快艇。 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海關及水警鍥而不捨追查本月中,在大嶼山東涌海域2宗走私貴價海鮮案中逃脫的可疑快艇,昨上午終在東涌公眾碼頭,截停5艘分別配備強大馬力舷外機的涉案目標快艇,並首度引用上月尾才實施的新修訂《進出口條例》,將5艘疑涉走私活動快艇充公,1名船主被扣查。
為進一步打擊私梟利用大馬力快艇進行海上走私活動,當局於去年12月24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進出口條例》,根據新例中第14A(6)(b)(iv)條,凡250總噸以下的船隻,如有可安裝1部或以上舷外引擎的設施,而有關引擎的總功率可超過225匹馬力,可被推定是用作為走私用途,有關船隻及貨物均可被充公。而舊例則需證實安裝的舷外引擎設施超過600匹馬力,才可執行相關法例。
海關艇與私梟艇馬力差5倍
昨被充公的5艘高速快艇總值150萬元,其中3艘長13米,每艘裝有2部合共500匹馬力舷外機引擎;另2艘長10米,每艘裝有1部250匹馬力舷外機引擎,全部快艇的馬力均超出新修訂的《進出口條例》。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組指揮官趙育雄稱,以1艘配備500匹馬力的快艇計算,最高時速可達50至60浬,遠較往來港澳最高時速40浬的噴射飛翼船快,而現時海關橡皮快艇裝配的舷外機馬力僅90匹,與私梟快艇的馬力相差逾5倍,新修訂的《進出口條例》將有助海關打擊私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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