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地球之友昨在立法會前「生擒」吸血鬼,呼籲生產商不要推卸責任。左二為陳克勤。本報記者鄭曼喬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鄭曼喬)港人貪新鮮,不時換手機、換電腦,造成大量電子垃圾。環境局為改善情況,本月18日提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有生產商直言,若當局向他們徵收回收處理費,必定全數轉嫁予消費者,甚至「收更多,連利息都收埋」。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政府需要界定清楚電子產品的定義,現時手機可在某種程度上取代電腦,擔心有生產商將微型電腦變相為當手機產品出售,以此逃避回收責任。
環保團體籲勿吸消費者金錢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透露,08年本港有近7.1萬噸電子廢物,僅5.9萬噸接受回收處理,其中政府定義的電子產品佔本港整體電子垃圾的86%,該機構昨在立法會前「生擒」吸血鬼,呼籲生產商不要推卸責任,吸走消費者的錢。對於應由誰負責回收的問題,有議員表示,生產商最了解電子產品中含有的化學物質,及有關物質的分解程序,故由生產商回收電子垃圾是最合適。
她指出,包括歐聯27國,美國加州和華盛頓、韓國及泰國等國家現時都已經採取電子廢物處理措施,故本港應盡快實行進口登記制度,由電子產品代理商和生產商負回收責任,以減輕政府的行政成本,並有效監管回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