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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喬海強、董佳繼、李洪斌出庭受審。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中國法院網報道,震驚全國的呼和浩特市第二監獄「10.17」越獄襲警案,11日上午9時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喬海強、董佳繼、李洪斌出庭受審。
謀劃1年半 暴力殺警越獄
據檢方指控,08年3至4月,被告人喬海強產生脫逃想法,遂和同在三監區服刑的被告人董佳繼預謀。當年9月份,喬海強在其勞動的工地發現兩把尖刀並藏匿起來。之後,喬海強和董佳繼開始預謀綁架管教民警,奪取警服和出門卡實施脫逃,因考慮到綁架民警兩個人的力量不足,喬海強和董佳繼於09年8月和10月初分別發展了罪犯高博和被告人李洪斌。
10月17日上午8時30分左右,三監區罪犯出工勞動,伺機將事先準備的便服、兩把尖刀、兩把切紙刀以及電線、膠帶、舊背心放入庫房,並在庫房準備了木棒、角鐵、磚頭等工具,用汽油清洗便服上「二監」等字跡。中午13時左右,4人相繼進入庫房,開始實施越獄計劃。董佳繼先將高某(罪犯安全員)騙入庫房,持刀將高某挾持。之後,董佳繼又以高某在庫房內受傷為由將帶工民警徐某某騙入庫房,將其挾持,脫下警服,從其身上搜出了出門卡、手機和十幾元錢。
後董佳繼又以李洪斌受傷為由,將帶工民警蘭某某騙入庫房。蘭某某反抗,李洪斌抱住蘭某某的頭並捂住嘴,喬海強與高博持尖刀捅刺蘭某某腹、背、頸等部位,直到蘭某某不動為止(經法醫屍體檢驗鑒定,蘭某某傷口達56處),喬海強從蘭某某身上搜走出門卡和錢包(內有人民幣3,700餘元)。
喬海強換上徐某某的警服,其餘3人換上事先準備好的便服,向監獄大門方向走去。14時20分左右4人到達監獄大門附近,尾隨正在出門的民警劉某某身後,依次通過了民警通道,在經過值班室門口時喬海強被值班人員田某某盤問,董佳繼、李洪斌乘機逃出監獄大門,高博用切紙刀朝田某某頭部擊打,喬海強、高博隨即強行衝出監獄大門。
攔車劫人質 逃亡3日落網
被告人跑到距監獄大門約100餘米處攔截一輛綠色富康出租車,李洪斌將正要下車的一名女乘客陳某某堵回車內作為人質。後因燃氣用完,4人棄車,又乘另一輛出租車,來到呼和浩特市煉油廠生活區附近下車,徒步向南逃竄,18至19日逃竄至和林格爾縣一帶。
10月20日上午8時許,4人在和林格爾縣境內的山上發現有警察追捕,便向山下逃竄,逃至和林格爾縣舍必崖鄉南夭子村附近,看到一輛蘭色農用三輪車,高博持刀將駕駛座上的楊某某拽下,由喬海強駕車繼續逃竄。
途中警察追堵,三輪車行駛至和林格爾縣舍必崖鄉政府西側丁字路口拐彎時發生側翻,李洪斌當場被抓獲,喬海強逃至舍必崖鄉政府4樓跳樓後被抓獲,董佳繼逃至現場附近的玉米地中被抓獲,高博因抗拒抓捕被當場擊斃。
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三名被告人涉嫌組織越獄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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