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向財務公司借貸時,提供了父母及兄長等個人資料,後來該男子沒錢還,財務公司委託收數公司追債,收數公司把該些資料張貼於該男子家人住所外的走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介入調查,指財務公司及收數公司違反私隱條例,認為財務公司有責任確保委託的收數公司妥善處理欠債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該案件的調查報告,指該財務公司稱最初是為了記錄性質而收集借貸人的家庭成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於報告中表示,該收數公司公開張貼載有欠債男子家人的個人資料,其他進入樓宇的人士有機會知道有關個人資料,做法不當,與當初收集資料的目的不一致或直接有關。
默示收數佬爆料亦須負責
私隱專員公署認為,收數公司未經得該男子家庭成員的同意,將其個人資料公開展示,是違反私隱第3原則的規定。財務公司有默示授權該收數公司公開展示該些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亦是違反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公署遂向財務公司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該公司指示獲委託的所有收數公司,停止公開展示欠債人的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財務公司有遵從執行通知。
吳斌說,當財務公司或放債人把個人資料移轉予收數公司時,財務公司並不因此而免除其作為主事人的責任,即確保其委託的收數公司遵從私隱條例的規定。故財務公司或放債人應該謹慎地監察及控制其委託的收數公司,有否妥善處理在收數過程中所取得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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