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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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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司機藥駕 擬測試口腔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2-25]     我要評論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近期「索K」司機險釀意外的事故頻生,成為馬路的「計時炸彈」,但礙於現時執法人員未能對有懷疑卻不承認濫藥之人士進行強制驗毒,造成執法困難。政府表示,擬向澳洲和英國借鏡,研究引入快速測試儀器測試司機的口腔液或檢查司機瞳孔等,以初步識別司機曾否服藥。當局指計劃會先針對打擊氯胺酮(俗稱K仔)、海洛英等本港最常見毒品,冀於今年中提出初步立法建議作公眾諮詢。

 警方資料顯示,2007年及2008年分別有3宗藥後駕駛個案,但去年增逾1倍至7宗;其中,去年2月至今年1月期間,有4宗案件更涉及交通意外,有司機被判接受感化18個月,亦有司機被取消駕駛資格兩年。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政府將加大力度推行抗毒工作。針對藥後駕駛,當局參考過外國經驗後,認為英國和澳洲最值得借鏡。前者採用「藥後析辨」法,包括測試司機的感官及動能反應或檢查瞳孔等,以評估司機是否受藥物影響;後者則引入快速測試儀器,檢測司機的口腔液作初步識別,再進一步驗血。

擬先針對K仔及海洛英

 不過,鄭汝樺指出,由於藥物種類繁多,而每人對藥物的反應不一,難以確定每種藥物服後對駕駛行為所產生的影響,若要全面規管藥物種類或訂明相關標準,涉及複雜問題,擬先針對本港最常見濫用的危險藥物,如氯胺酮及海洛英等。政府會研究應如何引入相關法例及考慮有否須加強罰則,以配合警方執法及蒐證,預期在今年中可就藥後駕駛問題,提出初步建議作公眾諮詢。此外,保安局亦計劃今年內就強制驗毒的具體方案開展公眾諮詢。

 根據香港法例《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汽車」,最高可判罰25,000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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