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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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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復生申離婚 先獲臨時家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2-2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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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復生求與何東舜銘離婚案首日聆訊,陳復生(左二)現身法庭。

 【本報訊】「十姑娘」何婉琪兒子何東舜銘(麥舜銘)與陳復生的20年婚姻決裂,陳復生早前以何東舜銘作出「不合理行為」為由,申請離婚,案件昨午首度在區域法院家事法庭聆訊。

 何東舜銘並無現身,只由大律師代表應訊。陳復生則由女律師陪同出席,案件閉門聆訊近一個半小時後,陳復生在庭外向記者透露:「法官今日頒發2個針對何東舜銘的臨時指令,分別是子女的探視權和臨時生活費用。」據知,該宗離婚案將於6月22日再聆訊,屆時何東舜銘須出庭應訊。

坐何鴻章紅賓利抵法院

 陳復生乘坐一輛棗紅色賓利房車抵達區域法院,據悉該房車是何鴻章所有。案件首度提訊,據知,由代表陳復生的大律師廖建華向法庭陳述陳復生申請離婚的理由。由於陳復生和何東舜銘育有2名子女,長女現年15歲,幼子12歲,均在求學,所以家事法庭法官須先為2人的子女福利作出臨時安排。

 據知,陳的代表大律師廖建華昨先向法庭提出多項要求,包括針對何東舜銘在離婚訴訟期間須支付的臨時生活費。另方面,何東舜銘亦透過代表大律師孔慶碩,向法庭要求定出探望子女的時間表。雙方經過接近90分鐘的爭論後,最終由主審法官陳振國作出2項臨時命令。

 昨散庭後,49歲的陳復生與代表大律師和律師在會議室商議半小時後才離開,她一直沒回應記者提問,包括對案件信心、有否與十姑娘聯絡等,亦不肯透露下次案件提訊日期,只在庭外向記者拜年,並說:「再一次多謝大家的關心及愛護,今日案件是第一次提訊,相信日後將會有多次聆訊,法官今日(昨日)作出臨時指令,分別是子女探視權及臨時生活費。」

被問金額 陳復生轉話題

 現場記者不斷追問陳復生有關生活費的數額,陳復生即轉換話題說:「現在仍是春節,首先向大家講聲Happy New Year,祝大家身壯力健,生活開開心心,有機會的話多些關懷身邊人,這樣才有意義及開心。」

 昨未有現身法庭的何東舜銘則透過公關公司發言人回應傳媒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任何評論,日後必定會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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