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王玨27日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已正式受理黃光裕案。在黃光裕的起訴書中,最終確定的5名受賄官員均非省部級高官,顯示去年落馬的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深圳市市長許宗衡都被證實與黃光裕案無直接關係。
據《北京晚報》報道,儘管內幕複雜、牽連廣泛,但原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最終被起訴的只有三宗罪:涉嫌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單位行賄罪。涉及單位行賄的兩家公司是黃光裕掌控的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和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起訴書列明兩公司向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民警靳紅利、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孫海亭、北京市國稅局稽查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其同事凌偉等5名公安系統和稅務系統官員行賄共計456萬元人民幣。
與黃光裕一道被提起公訴的,是其直接關聯人。原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鐘民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黃光裕之妻,原中關村監事杜鵑被訴內幕交易罪;同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涉嫌單位行賄罪被起訴。原先在案的國美電器財務總監周亞飛等3人未被檢方公訴。另外,此次被公訴的黃光裕妻子杜鵑已於去年12月由羈押轉為監視居住,返家候審。
與黃案相關的數名其他涉嫌犯罪者則被另案處理,其中涉及級別最高的官員為原公安部經濟犯罪局副局長相懷珠,也將進入公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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