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66歲寵物店東主希金斯婆婆,因為賣了一條金魚給一名14歲初中生,誤墮「釣魚執法」圈套,被控違反《動物福利法》。希金斯被法院判罰款1,000英鎊(約1.2萬港元)和留案底,還要7星期每晚7時至翌晨7時不得離家,期間要戴電子追蹤帶。這種判刑一般用以懲罰暴徒和積犯。國會議員批評法官胡鬧,小題大做。
與兒子齊墮「釣魚執法」圈套
數月前,市政府官員派一名14歲學生到希金斯在大曼徹斯特經營28年的寵物店買金魚,她沒查對方年齡便賣了一條。豈料動物福利官出現,將她拘捕。
希金斯的兒子馬克亦被判罰款和做120小時社會服務,他估計法院花了2萬英鎊(約23.5萬港元)公帑進行兩個多月的檢控,又指要年近70歲的母親戴電子帶荒謬。他批評當局採用「釣魚執法」,加上該名學生樣貌看來較年長,故認為案件不應提堂。
2006年成立的《動物福利法》禁止出售寵物予未滿16歲人士,除非有成年人陪同,最高刑罰是監禁1年及罰款2萬英鎊。 ■《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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