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合外電報道,因企圖走私2.5公斤冰毒,在內地被判死刑的日本人赤野光信,昨晨在遼寧大連處決。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案件後確認,赤野光信販運冰毒,證據確鑿,而且涉及的毒品數量巨大,應依法懲處。不同國籍的罪犯,都應該依法作出平等處理,而對危害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應該判以死刑,有利於震懾和預防毒品犯罪。這是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內地首度處決日籍犯人。
日相表遺憾
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對中方的決定表示遺憾,認為過於嚴厲,但強調日本不能介入其他國家的司法程序。赤野光信06年9月企圖將2.5公斤冰毒,從大連機場走私到日本時被捕,08年6月一審判處死刑。據悉,赤野已於5日在大連市的看守所與從日本趕來的家人會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