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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被禁賽4年。 資料圖片
【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蘇榕蓉福州15日電】去年在全運會上爆出興奮劑醜聞的閩籍女子田徑運動員王靜興奮劑違規事件最終塵埃落定。近日,田協官方網站公佈對王靜違反禁用興奮劑規定給予處罰的決定:取消其在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中取得的所有成績和名次,停止參加國內外田徑比賽4年(2009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24日),終身不得入選國家集訓隊,處以個人罰款2萬元。
福建省田徑管理中心負責人今天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表示,對此處罰無異議。截至記者發稿之時,王靜的手機仍處於關機狀態。另有報道稱,王靜表示接受不能再跑下去的命運,已選擇在福建泉州華僑大學完成自己的學業,對於今後的打算,她認為當田徑教練是一種選擇。
對教練處罰更為嚴厲
田協此次對於王靜的教練陳華的處罰顯得更為嚴厲:終身禁賽;處以個人罰款2萬元,取消教練員陳華名下註冊的其他運動員參加全運會後繼項目的比賽資格(郭麗麗、雷玉莉、羅麗芬、鄭輕平)。而福建田徑隊亦遭受牽連,被禁止參加國內外田徑比賽1年(2009年10月25日至2010年10月24日),並負擔40例興奮劑檢測費用(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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