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古玩店女經理偷取店內3幅陳逸飛和艾軒的畫作變賣案,審訊期間爆出著名經濟學者張五常為古玩店「幕後老闆」。涉案女經理被裁定4項盜竊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邱智立表示,同情被告要替張從事一些「不該做」的工作,當中所涉的合法性存疑,加上被告從未犯事,遂酌量減刑,判監3年。
盜竊4罪成 未定是否上訴
39歲女被告曾卓詩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4項盜竊罪罪成,其夫楊惠明昨在庭外表示,尚未決定會否上訴。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利用職權及覬覦公司疏鬆的監管制度而犯案,案中3幅被盜的名畫共值港幣140多萬元,屬古玩店持有,惟她在未通知公司或張五常的情況下將畫變賣。雖然辯方力陳張並非值得信任的僱主,但不代表被告可以未獲得張同意下,擅自變賣名畫。
法官續指,同情被告需按張的指示,安排藝術品作內地和香港兩地運輸,當中或涉及「不該做的工作」,惟並非強力的求情因素。就盜取名畫的盜竊罪,原本採納3年兩個月的起刑點,惟因她從未犯事,加上張要求被告所做的合法性存疑,遂將刑期下調至兩年9個月;被告另涉詐騙公司娛樂費7千元,共判監3年。
官同情被告 做不該做工作
案情指,曾卓詩在1999年受僱西岸國際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在中環摩羅上街裕利大廈地下的古玩店「蒲公英金石書畫」。2008年有職員發現涉案3幅畫不翼而飛,被曾擅自取走變賣。曾另於04及05年間,訛稱與客戶共膳洽商,13次申領娛樂費逾7千元。涉案3幅畫分別為內地名畫家陳逸飛的《水鄉》、艾軒的《牧童圖》及《有風從兩肩掠過》,被告分別以53萬元、40.8萬元及46.2萬元出售。法官早前裁決時表示,張五常其實為西岸和古玩店的「幕後操縱人」,但為逃避美國政府追緝,刻意在文件上不參與西岸和古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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