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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中)、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左)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4月中公布2012年政改方案。資料圖片
何為中間點?陳弘毅提出了他自己的觀點,指出中央既然已經承諾2017年實行特首普選,未來其中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就是普選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也就是說甚麼是普選,『泛民』當然希望全面普選相等於取消功能界別,中央並未就此表態,特區政府則有一定程度的表態,指出普選要符合普及與平等的原則,並承認現有功能界別選舉方式並未符合普選的要求。既然特區政府已經表態,中央可以考慮是否需要就這兩點作出表示,包括是否同意特區政府的意見。如果大家都同意這兩點,那何時開始改變現有功能界別的選舉方式,是否2016年開始,或2016年後,這也是雙方可以討論的問題。」
對話可達成共識
他續稱,對於有特首普選問題,如果這次通過方案,新的選委會日後會成為提名委員會:「但還有些關鍵問題沒有解決,如提名門檻,甚麼叫做民主程序?是否門檻有所改變,就此問題亦可能也需要雙方有些對話,並達成某些共同的理解。反對派其他的要求很難在此階段解決,但一些原則性的東西,如是否符合普選及幾時開始改功能界別,這些較容易通過溝通去達成共同的理解。 」
但中央即使再作新的表述,是否代表反對派就會「收貨」?陳弘毅強調,自己並非認為中央同意上述兩點,反對派就會滿意,並支持方案通過:「他們的要求更多,但我自己覺得從中央角度看,中央是否同意兩點適當時候亦要有些表示,如果不是即意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有一定距離,問題就更加複雜。」
他並認為,立法會表決前是雙方對話的關鍵時刻:「如果雙方有對話、互動應集中在表決之前進行,究竟2012年朝著甚麼方向發展?如何改變功能界別選舉方式,改革方向是有可能透過雙方對話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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