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兩黨策動所謂「五區公投」,但不時改變「勝負」準則,令人感到混淆。陳弘毅直言,香港法律清清楚楚,這並不是一場「公投」,而是補選:「從香港法律看,有議員辭職,特區政府便需要安排一次的補選,這當然與『公投』是沒有任何關係,現在政府去進行補選的安排是履行法律上的義務,如果不是補選而是『公投』,政府便不需要投放資源舉行『公投』。所以從真正法律上及實際運作上來看,這次只是一場補選。」
他認為:「(公社連)提出的『公投』是一種政治主張,也可視為選舉政綱,即如果支持他們,選他們回去,就是等於支持他們提議的『公投』理念,包括『公投』的議題。」
支持議員不等同支持理念
他又說,問題是其他市民,包括有興趣投票的市民都未必會認同所謂的『公投』理念:「他們可能選一些其他的候選人,就算再選那些辭職議員,也可能只是認為他們是候選人中最值得支持的,但未必一定同時支持『公投』理念。」他直言,從政治上而言,這次補選可有不同理解,不需要單一從「公投」角度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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