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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議員:
我留意到我在4月29日香港電台節目《議事論事》發表的一些談話,引起了部分議員的關注。在該節目中,主持人向我提問:假若2012年政改方案有39名立法會議員支持,獨欠一票才獲通過,我(作為立法會主席)會否投贊成票,讓方案通過﹖我回答說:如果我很相信政改(方案)應該通過,通過了對(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有好處,就是只差我的一票,那麼我會辭職(辭去主席職位)去投票。
這段談話引起了部分議員和公眾人士的關注。我在4月30日回應傳媒詢問時作了以下說明:第一,一如我競爭立法會主席時承諾,只要我仍是擔當立法會主席一職,我是不會參與立法會的任何表決。第二,我十分珍惜以立法會主席的身份為市民服務;只有當我確信因欠我的一票會嚴重影響香港整體利益的情況下,我才會考慮辭去立法會主席一職,以投下我的一票。
以上說明,各位議員或已從傳媒報道中知悉。我想在這裡向各位議員進一步解釋我作上述談話背後的理念。
我在競選立法會主席時已向各位議員承諾,以不偏不倚的態度履行立法會主席職務。我十分明白,假若立法會主席可隨時按個人意願參與立法會的表決,他的中立地位便會受到質疑。因此,我絕對認同作為立法會主席,是不應該參與表決的,而我亦一直堅守這項原則。
然而,相信各位議員亦會明白,我也是一個由地區直選產生的議員。作為市民代表,我要向我的選民負責;在履行議員職責時,最終要以香港市民和整體社會的利益為依歸。當我認為社會的整體利益會因欠我的一票而受到嚴重損害時,我覺得自己是有責任履行我作為市民代表的職責,投下我的一票。正如我競選立法會主席時所說,屆時我必會辭去主席一職,方作投票。我十分肯定地告訴各位議員,到這一刻,我並未看到這樣的情況出現。
讓我再次向各位議員強調:我擔任立法會主席,必定嚴格遵守我的承諾,不偏不倚地履行主席的職務。
我很樂意與任何議員就此事面談,作進一步闡釋。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
201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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