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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作海展示獲償65萬元支票。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人民網5日消息:14日下午,趙作海決定繼續打官司,向讓他遭受不白之冤導致他11年身陷囹圄、妻離子散的有關部門索要精神賠償。而他心目中的賠償不能低於130萬元。
按照有關部門的說法,13日上午,趙作海在簽字領取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的65萬元支票後,趙作海申請國家賠償案便算結束。但對於這個數額,趙作海的親戚們和趙作海本人都認為太少。一直為趙作海索賠事宜奔走的叔叔趙振舉再次表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趙作海簽協議書是在凌晨兩點,當時趙作海迷迷瞪瞪,很多事情沒有搞懂。而且,在趙作海獲得的65萬元中,50萬元為國家賠償金,15萬元為生活困難補助費。其中絲毫沒有體現精神賠償。因此,他們準備繼續要求精神賠償。
其姐趙作蘭更是認為,當時法院的人是晚上來的,一直在那兒死磨硬纏,趙作海不簽字他們就不走,趙作海就糊裡糊塗地簽了。簽字之後,趙作海就後悔了,低頭捂臉,長吁短歎。
據悉,精神賠償首次寫進了4月29日頒布通過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不過這一法案12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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