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福建中學一名男教師,於校內偷取女同事信用卡後瘋狂刷卡購物,昨被判即時監禁5個月。
裁判官認為已向學校辭職的40歲被告王臻經深思熟慮犯案,有計劃地花長時間反覆練習冒同事簽名刷卡,但考慮到被告願意向信用卡公司賠償,刑期獲減免。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12月19日,於學校走廊拾獲女同事信用卡。三天後,被告戴上口罩,到旺角及荃灣的電器店、超市及水族店,以事主信用卡購買手提電話、棉花棒、2部數碼相機、2盒飲料、7條貴價魚及2隻罕有烏龜等。他在同月22日到名店購物時,才被店員揭發該卡已報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