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名大埔臨時街市租戶在投標前私下「協議」不競投對方檔位,早前上訴得直獲脫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訴,要求到終院釐清,但上訴庭認為應透過修例或制定競爭法以堵漏洞,而並非交由法庭處理,駁回控方申請。
上訴庭駁回申請時指,案例已明確指出,協議不互相競投並非刑事罪行,假如控方認為現今的社會價值觀已轉變,現行的《防止賄賂條例》涵蓋範圍不足,那是立法機關需要考慮應否修例或制定新的公平競爭法,而不應由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