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07年將軍澳奪命車禍中,男子阮文峰與妻、女、母親及胞妹乘搭城巴,準備參加胞弟婚宴。但一輛新巴的司機未有依路牌指示停車,與他們乘搭的城巴相撞,阮的妻、母被拋出車外身亡,其他家人也受傷。家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新巴和其司機追討。
原告人為車禍中去世的婆媳魏秀琳和蔡孟樺(64歲和34歲)的遺產執行人及3名傷者,包括魏秀琳的兒子阮文峰和女兒阮文亮,及阮文峰的女兒阮筠喬,被告為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和司機譚國財。入稟狀指因被告的疏忽,才導致意外發生,因此向被告索償。
司機08年已認罪囚8月
司機譚國財於2008年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原被判囚16個月,但他認為刑期過重提出上訴,最終減刑至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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