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二、深化國有企業和壟斷性行業改革
三、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五、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六、協調推進城鄉改革
三、深化民生保障體制改革
八、深化社會領域改革
九、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
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十一、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資料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