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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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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運金牌得主 否認串謀行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6-15]     我要評論

 【本報訊】2006年多哈亞運健美金牌得主陳潤韜,被控串同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以1萬美元行賄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縮短其停賽期以趕及參與多哈亞運。此外,陳少文又涉與另一運動員詐騙體院60萬元資助,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兩被告分別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串謀詐騙等5罪,由於控方需時修訂開案陳辭,故法官將案延至今早才處理。

 控方原定傳召47名證人,現減為10人,當中包括兩運動員林文勝和黃廣燊,以及健美教練何靈光,3人將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廉署控陳少文 單據非原件

 代表陳少文的大律師潘展超庭上強調,陳少文因與人有積怨而遭誣衊,廉署在搜捕行動後,陳發現部分單據遺失,才重新編印有關健美總會的開支單據,事實上健美總會其他成員是知情的。此外,控方所指的詐騙款項均是有合法用途,包括用來購買運動員的營養食品等,另陳妻戶口被存入的一筆款項,是陳妻較早前替運動員墊支繳付罰款的費用。而陳一直深信林文勝是全職的運動員,所以在呈交體育學院的一份書面聲明中填寫林為全職。

陳潤韜未收過罰停賽通知書

 代表陳潤韜的大狀則指,陳潤韜從沒有收過任何因服用禁藥而被罰停賽的書面通知書,只曾接過電話通知,但後來對方向他表明經過覆核後已無事,他只知有兩名運動員被罰停賽,而非他本人。

 39歲陳少文及43歲陳潤韜,同被控一項於2006年1月至12月,串同何靈光和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使蔡接受陳潤韜提供的1萬美元,作為縮短或撤銷他的停賽期,以讓他可參加2006年多哈亞運。另陳少文亦被控兩項串謀使蔡保羅收受利益,及一項串謀林文勝向香港體育學院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訛稱林為全職運動員,每星期接受25小時訓練,及兼職私人教練,令體院批出60萬元的精英訓練資助。陳少文亦被控一項詐騙康體署25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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