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19歲男子肖昌勇為逃傳銷窩點致1死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肖昌勇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處罰,被當庭釋放。據悉,肖昌勇乃四川人,2009年7月被朋友以找工作為由,騙至西安一傳銷窩點。其後肖發現被騙,在逃離過程中遭傳銷組織成員暴力阻撓,肖掏出彈簧刀亂捅,致幾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過重,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指肖昌勇為擺脫傳銷組織多名成員控制,使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持械制止,屬正當防衛,但對其行為造成的一死一重傷,超出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依法應免除處罰。故一審判決肖昌勇免予刑事處罰,向死者家屬賠償34,994元。 ■本報駐陝西實習記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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