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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一名織金打工仔因忘記幫人買水而被毆,憤怒下將毆打他的人殺死。日前案件於該市中院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事發去年9月7日中午,被告王榮伍在南明區某工地民工宿舍內,接受另一民工李平10元,答應幫他買水,報酬是王可花其中5角錢打散酒喝。王喝了散酒後,酒勁發作,回來就睡倒,忘記將水和餘錢交李。晚上,李平與另外兩名男民工想起此事,即對王榮伍破口大罵,並把他圍毆,王榮伍眼見打不過三人,遂反身取刀,將李平殺死,隨後到工地外一超市報警,而李平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鑒於死者也有一定過錯,被告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故法院判無期徒刑,屬從輕處罰。 ■本報駐貴州實習記者 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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