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曾蔭權昨在禮賓府簽署同意書中英文本,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給予同意。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政改「五步曲」完成第四步。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在禮賓府簽署同意書中英文本,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給予同意,並將呈報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曾蔭權表示,自己就有關修正案草案給予正式同意,是反映廣大市民普遍希望政制向前,邁向普選的共同願望。
「五步曲」完成第四步
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2004年4月的《解釋》,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需要完成「五步曲」。隨著立法會上周通過政改方案以及行政長官昨日同意有關修改,有關程序已完成四步。行政長官將呈報有關修正案草案予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權力是實質的憲制權力。
曾蔭權表示,上星期,立法會以全體議員2/3多數通過特區政府就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所提出的議案,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大突破,而他就有關修正案草案給予正式同意,是反映廣大市民普遍希望政制向前,邁向普選的共同願望。他又指,昨日舉行的儀式雖然簡單,但所代表的是社會上許多人長時間為香港步向民主所付出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