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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旅遊業議會昨日召開特別理事會,通過一系列防止內地旅客被強迫購物的新指引,店舖若強迫旅客購物,扣滿30分就被取消會籍;另外,旅行社要在行程內列明購物停留的時間。
議會下月28日起加強購物點店舖扣分制,店舖必須讓旅客自由出入,店舖要記錄旅客出入時間,議會將來有權巡查。另外,要在當眼處貼上及在收據印上旅遊業議會的熱線,予旅客參考。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如果店員在言語上或行為上強迫旅客購物,最嚴重的可能一次被扣滿30分,即時被取消會籍,「強迫購物的定義較廣闊,即是有企圖或意圖強迫購物,都可能會被扣最高30分的懲處。」被問到會否有違規店舖改名後繼續營業,胡兆英說,議會會逐次審批購物點店舖名單。
旅遊業議會的新指引,規定導遊及旅行社由下月15日起,要於行程表內公布導遊姓名、證件編號及聯絡電話,旅行社不可聘用無證導遊帶團,並要在行程表列明參觀購物店舖的名稱,以及停留購物的時間。
旅客怨購物時間太長
每日都有不少旅遊巴接載內地旅客到紅磡民樂街購物,大部分旅行團都會安排幾個購物點,每個點逗留至少個半小時。來自黑龍江旅客張先生表示,逗留時間太久,「實際想買東西的,半個小時也就夠了,這麼長時間沒有意義。半個小時購物直接就走,再換別的地方去,不可能都買鑽戒、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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