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包頭市發生手機爆炸事件,一名消費者王女士新買給兒子的手機用了十幾天後突然爆炸,事發時手機裝在其褲兜裡,以致兒子右腿被炸傷。
據知有關手機型號為特靈通LT99,在青山區時代商廈華美通訊手機店購買。事後,王女士聯絡手機經銷商,本不獲賠償,後她向工商部門投訴,經調查後,手機經銷商終為消費者賠償住院費10,000元,並退還購買手機款項600元。 ■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 馬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