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促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早期收獲計劃等盡快生效和執行,以利兩岸產業和民眾盡早受益。
2.推動兩岸新興產業全面合作。
3.擴大兩岸產業合作領域。
4.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提升兩岸服務業競爭力。
5.加強新能源、節能環保產業鏈優化整合。
6.推動兩岸科技合作,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7.協助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8.加強兩岸技術、管理人才教育培訓的合作。
9.建立兩岸新能源、節能環保產業交流合作平台。
10.推動兩岸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共同發展。
11.支持兩岸企業共同開拓國際市場。
12.鼓勵兩岸積極開展應對極端氣候的防災、救災合作。
13.支持制定擴大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繼續加強兩岸文教交流。
14.鼓勵兩岸就協商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進行規劃研究,推動商簽工作盡快啟動。
15.積極促進兩岸在合作編纂中華語文工具書、規範術語和專有名詞及建設中華語文雲技術數據庫方面獲得實質進展。
16.繼續鼓勵和支持兩岸青少年參加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
17.加快推動兩岸學歷學位互認,鼓勵兩岸學生互至對岸學習研修,促進建立兩岸高等院校相互招生的聯繫與協調機制,建立兩岸學歷學位證件查驗及作業平台。
18.積極促進兩岸體育交流合作。
19.建立出版物交流合作規範,繼續擴大出版物貿易和版權貿易。
20.採取具體步驟,推動盡快實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
21.完善兩岸廣播、影視、出版等業界溝通對話機制,鼓勵加強兩岸文創、數字內容、音樂產業的交流合作,支持制定兩岸合作發展文創產業的規劃及相關政策,共同開拓海外文化市場。
22.推動落實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共同維護兩岸文化市場秩序,保障兩岸業者權益。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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