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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年主辦東亞運的時候,幸得義工幫助,令整個比賽得以順利地完成。資料圖片
義工(Volunteer)
義工(內地稱志願者)意指從事自願及無償工作的義務工作者。這個概念早於羅馬時期誕生,當時大多以宗教義務工作為主,亦指一種助人、具組織性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現今義工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以下3類:
1. 以助人為首的福利活動:泛指義工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並從事福利、心理健康及社區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2. 具組織性的利他行為:意即幫助他人或對環境有益的有組織性活動;
3. 屬於社會公益的參與行為:這是履行社會責任及回饋社會的一種行為,屬於自願性質。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網及義工運動網站
利他主義(Altruism)
利他主義是一種美德,是無私地為他人福利著想的行為,相信別人的幸福快樂比自己的更重要。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網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功利主義提出,人類行為的唯一目的是追求幸福,它不考慮個人行為的動機與手段如何,只注重一個行為的結果對最大快樂值的影響。功利主義者認為,能夠增加最大快樂值的行為是善,反之即為惡。 ■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網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企業社會責任意指商業機構的活動需要符合道德規範,並對活動所產生的環境影響負責,而不僅對其股東負責。在具體行動中,企業從社會獲利的同時,亦應作出回饋,改善員工及其家庭、以至社會的生活質素。近年,本港大部分較大型企業都重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並列為年報的重要內容之一。不過,有人質疑這種自發性行動只是公關伎倆,企業未必貫徹實行。
資料來源:
1.樂施會 http://www.cyberschool.oxfam.org.hk/glossary.php?cod=107
2.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http://www.bcsd.org.tw/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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