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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濟南14日電】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審理了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見圖)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棗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春節至2009年3月間,王華元利用擔任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兼省紀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1萬餘元。王華元還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95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王華元委託的律師出庭為其辯護。數十名民眾和有關媒體記者以及王華元的親屬旁聽。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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