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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第一天,許霆特地去理髮。 網上圖片
備受社會關注的許霆被假釋了!由於媽媽繳納了罰金,他又在獄中獲嘉獎,許霆被批准假釋,於30日晚離開廣州,踏上回家的行程。
3年多的鐵窗生活,在他人生中留下什麼影響?在獄中的他,都想了些什麼,又做了些什麼?被釋放後的許霆首次講述他的特殊經歷和心路歷程。
「昨天(30日)晚上6點半我才真正知道消息,晚上7點鐘開假釋大會,我問了警官後得知,報上去347個,批准了344個,我是其中之一。一整夜我都不相信獲得自由了,一直在床邊徘徊,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許霆說:「今天(31日)早上,我搭上了一同被釋放的監友的車過來廣州。早上9點半,我給媽媽電話,說我出來了,媽媽哭了,我知道她是太高興了。本來我想低調一點悄悄的走,但沒想到這麼多媒體朋友都來關心我。」
自2007年5月開始,許霆一直在高明監獄服刑。今次獲得假釋的原因,是他「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於今年7月2日提出假釋建議,報送佛山市中院審核。經審理查明,許霆在服刑考核期間,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和技術學習,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完成生產任務,嘉獎1次,2010年4月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已繳納罰金2萬元。佛山市中院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罪犯許霆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自今天(7月30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止。」
許母背夫借錢交罰金
許霆出獄後,他媽媽連打了三個電話給他,叮囑他「別亂說話」,而許爸爸則說:「我覺得他3年監獄有點白蹲了。」原來,2萬元罰金是許霆媽媽交的。從許霆入獄後,許媽媽每個月都與兒子通信,信中不斷鼓勵許霆勤奮工作、好好學習、爭取成績。但是2009年一年,他卻沒有得到媽媽的任何消息,許霆急壞了,估計她應是跟爸爸產生矛盾,因為許爸爸一直不肯交罰金,他認為兒子沒錯,不間斷地上訪,總想要個說法,而媽媽卻急於讓兒子回家。後來許媽媽瞞著丈夫借錢,替兒子交了2萬元罰金,要不然,許霆現在還出不來。
許霆直認跟爸爸坐在一起都溝通不了,二人都很固執,但爭吵歸爭吵,他和爸爸感情很深,彼此都深深的愛著對方。這次回去,許霆本來想瞞著他,就是想給他一個驚喜。
ATM機取17.5萬元被判5年
2006年4月21日晚,許霆在廣州某銀行ATM提款機取款,發現取出人民幣1000元後,賬戶只被扣1元。隨後,他取款多達171筆,合計人民幣17.5萬元。2007年4月24日,許霆攜款潛逃。一年後,在陝西被捕歸案。案件引起廣泛爭議,經重審後,許霆被判5年有期徒刑,罰金2萬元,並退賠所取的173,826元。(三之一) ■摘自《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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