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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滿足金融企業的司法需求和防範金融風險,同時幫助企業破解融資難、貸款難問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建立十項機制服務金融企業共促經濟發展的意見》,並於7月30日就該意見與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及近30家金融企業進行座談。據稱,這在全國法院系統還是首次。
據悉,出台的十項機制包括建立案件集中辦理,設立金融合議庭,統一裁判尺度,提高金融糾紛案件審理的專業化和審判效率;建立金融糾紛案件審理的「綠色通道」機制,對涉及金融糾紛的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建立法銀聯動服務機制,會同金融部門一起,深入企業進行司法調研,定期聽取他們對法院工作及金融工作的意見,了解企業的司法需求和金融需求等。 ■本報河南分社記者 劉蕊 實習記者 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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