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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無視法紀,在政府合署大樓內焚燒示威信。
多個政黨及政團均於昨日就包致金侄女獲輕判一事到律政司所在的金鐘政府合署示威,一度因包致金及是案主審法官阮偉明對被檢控的所謂「社運人士」採寬鬆態度而「選擇性失明」的社民連,亦「不得不」到場示威,但該黨就將矛頭轉向負責檢控政策的律政司,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示威期間更罔顧法紀與危險火燒示威函,令在場人士側目。
社民連10人 要求見黃仁龍
約10名社民連成員抵達金鐘政府合署時,突然要求與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會面,聲稱要對方交代何以律政司對「社運人士」及包致金侄女案持不同的檢控準則。他們稱,律政司在檢控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襲警時,就引用《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一經定罪就要入獄,但是次卻只以《警隊條例》第63條控告包致金侄女,最終獲判罰款及緩刑了事,是「只為權威做事,打壓基層市民」。
在示威期間,部分社民連成員企圖闖入黃仁龍辦公室所在的樓層時,警方即時封鎖合署地下大堂的升降機入口,雙方一度對峙。最後,梁國雄公然在該幾乎密封的大堂內、旁邊並有十數名示威者包圍的情況下,與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等以打火機點燃抗議信,可謂目無法紀。
■本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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