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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賣出「生蟲」臘鴨髀的九龍塘港鐵站榮華分店。本報記者鄺福強 攝
【本報訊】60年老字號榮華餅家有限公司的臘鴨髀被發現藏蒼蠅幼蟲屍,中文大學一名研究女助理(26歲)去年購買了該公司的獨立包裝真空臘鴨髀,回家把其中一隻放於飯上烹煮,吃下兩口,赫見臘鴨髀上有20多條蒼蠅幼蟲屍體,狀甚噁心;再查看有關包裝袋,發現仍殘留不少幼蟲屍。榮華最終遭食物環境衛生署檢控,昨日被裁定一項「食物性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成,被判罰款1,500元。
中大研究助理港鐵店買3髀
榮華臘鴨髀發現「加料蒼蠅幼蟲」案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案發時於中文大學任職研究助理的事主譚善圓憶述,去年11月14日,她在九龍塘港鐵站榮華店舖內,以45元購買了3隻臘鴨髀,並留意仍未過食用期,回家後置於檯上。翌日早上,她取出其中一隻臘鴨髀,未見其正面有異樣,於是開封把它放於電飯煲內,與生米一起烹煮。
當食物煮熟,譚吃下兩口後,欲反轉背面繼續食,豈料發現髀上有約20條蟲,最短的約有7毫米長,蟲已沒有蠕動。她感到噁心,立刻把臘鴨髀連飯置於一個膠袋內,再棄於屋外。傍晚時分,譚與家人談及事件,不滿大公司真空包裝食品也出現問題,遂決定從垃圾桶內拾回仍殘留幼蟲屍體的臘鴨髀及真空包裝袋用作證據,惟棄於屋外的食物殘渣已被清理。她於2天後致電食環署投訴,後證實臘鴨髀上共有35條約長5毫米至20毫米、名為Calliphoridae的蒼蠅幼蟲。
譚在庭外表示,自己很喜愛吃臘鴨髀,以前曾光顧榮華購買其他食品,當天碰巧看見臘鴨髀買2送1,便買來嘗試。她在事發後並沒有求診,亦沒感任何不適,坦言日後會繼續食臘鴨髀,惟不會再買榮華產品。她認為今次事件可能是榮華在品質監管或人為程序上失當造成,希望公司能有所警惕,但不會為了幾十元而向榮華民事索償。
代表被告公司的辯方律師質疑事主沒有依據臘鴨髀包裝上「請存於雪櫃內」的提示,但事主即時反駁,稱在購買時臘鴨髀也不是置於雪櫃內出售,堅稱自己所言非虛。法官裁決認為事主誠實可靠,但顧及被告公司經營多年仍屬初犯,相信屬單一事件,故予以輕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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