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郭若溪,實習記者龍彥宇深圳4日電】在不少內地夫婦費盡心思為即將誕生的孩子弄香港戶籍之際,部分港人卻因種種原因想放棄香港戶籍轉入深戶。然而,他們發現,轉入深戶並非如外人想像般簡單,有些個案申請上遞了3年多仍未有肯定答覆。對此,深圳市公安局人口處稱,由於一些香港居民辦理入籍深戶後,香港方面並未註銷其身份證,造成雙重身份,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深圳市公安局為此請示省公安廳治安局,建議協商香港有關部門研究妥善處理此問題。省公安廳已將此項工作報告公安部,擬研究推出相關配套規定。
獲深籍未銷港籍 違戶籍例
「10年前聽說香港的教育條件非常好,為了給女兒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打算將自己與女兒的戶口遷到香港。沒想到自己戶口遷過去了,女兒戶口卻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遷走」,擁有港籍的楊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是深圳人,丈夫在香港做生意,自己雖然有香港戶口,卻跟香港一點關係都沒有,也沒去香港定居或工作。不但沒有享受到港籍的各種好處,反而給諸如買社保等問題造成了諸多不便。這兩年兒子小曾為楊女士的戶口問題一直四處奔波,轉戶問題申請了兩三年一直沒有批下來。
深港法例有別 政策釀衝突
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稱,每年約有20多宗港人申請轉入深圳戶籍的個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但由於香港沿襲海洋法,允許居民擁有雙重國籍和戶籍,當港人申請內地戶籍獲批准後,香港政府部門一般不會註銷其港戶籍,從而造成戶籍政策的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