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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申請會由原審的裁判法官阮偉明處理。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鍾立)特區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侄女襲警獲輕判一案引起社會廣泛批評,東區法院今日下午會正式聆訊律政司提出的判刑覆核申請,而有關覆核申請會由原審的裁判法官阮偉明處理。有法律界人士指,有關的覆核制度是為裁判法院而設,除非裁判官被說服自己之前所作的決定,忽略了重要的事實、關鍵的法律原則或案例,否則他不應該改變他原本的決定,相信包致金侄女的判刑改變的可能不大,因此律政司應向更高一級的法院提出上訴。
另外,4個警察協會表示正草擬聯署信,並會於周內遞交警隊管理層,反映前線警員對案件的關注。
包致金侄女Bokhary Amina Mariam醉駕及襲警輕判感化1年及罰款8,000元,律政司在警務處要求並仔細研究有關案情後,以是次判刑明顯不足/原則上錯誤為由,於日前正式向法院提出判刑覆核。由於案件廣受社會關注,法院排期今日就有關的覆核申請展開聆訊。
學者指只能覆核刑期
不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無論是次覆核交由原審法官或上訴庭處理,法院都只能覆核刑期,而不能再增加或更改對被告提出的控罪,否則會對被告不公平,「被告在庭上已經認罪,法官亦接納該認罪並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在這個基礎下,其實法庭已沒有權限去重新覆核之前的控罪是否正確等,否則對被告不公平」。
公民黨黨魁、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亦承認,根據過往經驗,較少看到會有裁判官推翻自己的裁判,故認為律政司應向高等法院要求覆核或提出上訴。
另外,在法院聆訊前夕,「民間人權陣線」及「人權監察」昨日亦就是次包致金侄女被法院輕判發炮,但矛頭非指向形容被告「有良好家庭背景」、「是病人不是壞人」的裁判官阮偉明,而是提出檢控的律政司及警務處。
示威常客趁機轟警隊
在民陣記者會上,兩次因示威活動中被控襲警而入獄3個半月的馮炳德聲稱,阮偉明對類似的案件都會輕判,故是次輕判包致金侄女「沒有問題」,反指律政司及警方以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檢控包致金侄女,卻以刑罰較重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控告「社運人士」,反映當局的檢控政策不清晰,故要求當局檢討《警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定出客觀檢控指引,並要求警方及律政司撤銷起訴同樣被控襲警的示威者。余若薇亦聲言,目前兩條可檢控的襲警條例,會造成不一致的混亂,故建議當局考慮將之合併。
不過,自由黨主席、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則反對合併《警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有關襲警罪行的條文,認為此舉會令條例失去彈性,「例如『藏有攻擊性武器』的檢控,都會分為不小心或蓄意,合併反而會更加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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